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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杨江丽
    2020-11-13 18:37:20   转载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预测预报和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会商预测结果,自2020年11月14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预计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1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长治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长气应急发〔2019〕1号)文件中规定的停限产措施。已按照《关于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长工信运行节能〔2020〕340号)要求实施错峰停产的企业要继续保持停产状态,错峰生产要求和橙色预警要求不同的要执行更严格的要求。各县区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县区规定执行。
    涉保障民生供热任务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以热定产、以气定产;涉及重点工程物料保障的工业企业经批准后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以量定产、定向供应。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采取橙色(Ⅱ级)应急减排措施期间,全市范围内工业企业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严格执行主城区及各县(区)建成区范围内柴油货车禁行和限行要求。
    施工工地要使用登记编码并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施工作业,实施渣土“阳光运输”,每日18时到次日8时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优化重点区域内主要道路及道路施工影响路段的通行措施,保证车辆通畅,减少车辆怠速行驶。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全市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严禁露天堆放散装物料。
    (四)柴油货车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
    严格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柴油货车实施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长政通字〔2020〕8号)要求,加大巡查和夜查力度,确保柴油货车按要求管控到位。
    (五)其他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污染防控的通知》要求,做好散煤污染防控工作,确保禁煤区内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非改造区严格实施洁净煤替代,确保洁净煤供应;严格落实《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杂物的紧急通知》(长气防办〔2020〕20号)要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和秸秆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实现区域“零火点”。
    (六)潞州区部分区域机动车限行措施
    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长政通字〔2020〕6号)要求,自2020年11月14日(周六)起,每日7时至22时,对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内公交车免费乘坐,公交公司要增加发车频次,保障公众出行。
    限行方式: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限行区域: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二、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呼吸系统与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三)市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
    三、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室内空调或壁挂炉温度设置不高于18摄氏度。
    (三)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监督检查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要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企业,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秋冬季监督帮扶组要重点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重污染天气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来源:上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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